|
春节将至,市环境攻坚办制定了《焦作市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奖惩考核办法》,将对重点时段实行日考核,对指标排名靠后的县(市)区每日实施财政扣缴100万元;对排名靠后的乡镇每日实施财政扣缴30万元。
据了解,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在原有环保督导组的基础上,抽调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11个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导组,在1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二)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进驻各县(市)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导检查工作。此外,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还成立了机动督查组,将在全市范围内明察暗访各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实情况。
2020年1月6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在焦作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行政区域实行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沁阳市、孟州市、武陟县、博爱县、修武县、温县人民政府也先后发布了本辖区内具体的禁售禁燃范围。
沁阳市 孟州市 武陟县 博爱县 修武县 温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