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7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其中,新乡市支偿金额最高,为1283.5万元;南阳市得补金额最多,为1232.5万元。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7〕74号)和《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20〕15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进行了计算。2020年7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169万元,得补4014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558万元,得补490万元。
其中焦作7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合计支偿585.5万元,得补0;焦作7月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合计支偿10万元,得补0。
来源:河南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