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恶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魏某等5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此案由山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春芬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6年,被告人魏某、张某某、王某某、程某某、刘某某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山阳区某卖酒商铺为据点进行高利放贷,同时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到借款人单位、家中讨要债务,逐渐形成以魏某、张某某为首要分子,王某某、程某某为主要成员、刘某某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魏某、张某某、王某某、程某某、刘某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均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以此彰显司法权威。
整个庭审历时一天,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有条不紊地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并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促使案件高效审理,庭审严密、流畅。该案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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