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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县公安局关于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秋冬季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博爱县公安局决定,自11月9日起,对下列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严查严惩。
一、机动车重点违法行为:1、在我县境内广兴路、鸿昌路、中山路东段(石河桥至广兴路口)集中整治大型货车通行秩序,不按货车专用道行驶行为。2、全县集中整治货车遮挡(污损)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放大号不清、无反光标识(不清)等违法行为。3、全县集中整治摩托车无证、无牌、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二、电动车、行人重点违法行为:1、全县范围内集中整治电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行驶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违法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2、行人走机动车道、闯红灯、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
三、治理措施:1、采用科技手段,通过电子警察拍照与执勤民警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方法,严查重型货车不按货车专用道行驶、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放大号不清、无反光标识(不清)等违法行为。2、针对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行驶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以及行人走机动车道、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罚。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各类交通陋习。我局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上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博爱县公安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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