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你不要做小偷!
焦作一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除每月20元儿童剧场观看费连扣15个月!
消费者强烈要求全额退款300元并退一返三!
小李飞刀 2020.11.5
2020.11.5,焦作知名自媒体人美杏传媒发现自己手机近期每月都多扣除20元,她去焦作远大南北苑中国移动营业厅查询,营业员告知2019.8起她订购了儿童剧场套餐,每月扣费20元,至今扣费15个月300元。
美杏传媒据理力争:第一,我没有点击手机或看电视的情况下点击订阅儿童剧场;第二,我的俩外孙女偶尔来家里,我们也早就告知不要随便点击VIP套餐。但是营业员说订阅后会发给你短信。美杏传媒说我没有看短信的习惯,只看微信。营业员说你可以拨打10086投诉,要求退款。
美杏传媒遂拨打了10086,告知并未输入验证码的情况下被连续扣除15个月的儿童剧场观看费,认为这一设置是消费陷阱,挖坑让消费者的孩子往里掉,为什么不设置成扫二维码,太不人道,涉嫌欺诈消费。这一“碰瓷”开通增值业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移动是大公司,不是小偷,挣钱应该光明磊落。我们要求退还300元白花的不明白消费,并且退一返三!要求中国移动类似服务设置成扫码消费,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10086接线员说应该是家人点击同意增值服务,他会将情况发给领导,日后答复。
美杏传媒认为,中国移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总则第四条,经营者和消费者直径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此外,《消法》第二章第八条也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美杏传媒投诉到工信部网站电信申诉处!要求退一赔三共计1200元赔偿金!
2020.11.9,10086打来电话愿意退还300元,但对于退一赔三的要求不予支持!而且再三强调是用户点击同意购买该项目!
美杏传媒据理力争:你们这种设置就是消费陷阱,故意让家中有小孩的上当,简化支付程序,让不懂事的孩子误打误撞掉入陷阱!这种支付方式早该取缔了,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我坚决要求退一赔三的惩罚式赔偿!否则继续上告工信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发现强制推销套餐或增值服务的行为应予以拒绝,并及时向通信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如发现话费异常,应及时打印清单核对,对可疑账单应及时向通信运营商提出异议,对未经同意擅自开通的收费项目应依法主张合法权益,如果运营商涉嫌欺诈,可以提出“退一赔三”的索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