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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上午,温县人民法院对原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赵长占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县法院院长许红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范光明出庭支持公诉,焦作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公诉机关指控:2011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赵长占利用担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256万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1万余元,共计437万余元,为他人在承接协调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减轻行政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庭审中,法庭有序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认真听取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被告人赵长占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将对该案认真评议后择日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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