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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焦作房地产出事导致集体维权的事太多了!在老断看来,之所以问题接连出现,既有地产商受利益驱动的为所欲为,更在于监管单位,即房产管理中心的失职和懒政不作为! 为什么国家要禁止开发商在五证不全情况下卖房?原因很简单:一是只有五证俱全,才真正能够证明这个楼盘项目手续是齐全的、产权没有任何纠纷,这是老百姓“买的放心”的第一个要素;二是五证齐全后实施售房,预售资金其实进了监管账户,并且根据工程进度向开发商发放。这样可以避免开发商中途资金断裂跑路坑了百姓,是老百姓利益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很清晰地证明对未取得预售房就有售房行为的企业监管和处罚单位就是房产管理中心。但是很可惜,通过持续不断出现的维权事件,我们发现房产管理中心在监管方面做的有些不杂滴!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所以,老断真诚地劝房产管理中心一句:管管无证售房吧,你们该动动了!让你们动动,不仅仅是为了无辜的老百姓不再血本无归、为了焦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更是为了你们自己、为了你们自己!
当然老断只是劝劝他们,听不听是他们的事。因为一旦触发了第四十条规定后,我是不会给他们送烧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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