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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由多情的家乡焦作交警支队组织的“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别如下:
1、2020年12月7日21时许,饶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经马村区待修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五里堡路口东侧文昌线30号线杆处时,与樊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樊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饶某驾车逃逸。饶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2、2020年12月13日17时许,任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温县古温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伊府饭店门前路口处时,与王某驾驶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任某驾驶未投保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未减速慢行,未做到安全驾驶,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3、2020年12月18日12时5分许,岳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经车站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浣溪沙宾馆门前处时,与张某驾驶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电动车自行相撞,相撞后岳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又与兰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行人康某、停放在路边靳某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康某、张某、兰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岳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左侧通行,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髙时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4、2020年12月31日21时49分许,狄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经菏宝高速公路行驶至菏泽往宝鸡方向243公里加500米处时,与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行人侯某相撞,造成侯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侯某非法进入高速公路行走,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狄某未保持安全车速行驶,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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