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之前的帖子在论坛上引起这么大的反响,更没想到焦作市妇幼保健院做出了回复!其实,作为一个患者反映问题能得到医院的官方回复,我十分感动,不过对于医院给我帖子的回复中所提到的部分内容,我却是有两点疑问的: 第一,医院提到的所有做了DNA测序检查的患者家属都进行了告知这一点。我是在当天晚上查询费用清单的时候才知道检查的项目明细。因为办理完住院手续后,护士就抽了血说是做检查用,一直担心孩子病情,也没有过多追问,认为肯定也是一些必要的检查。在存疑后,同病室不同病症的宝妈们也表示,他们也都做了,但是不知道检查的是什么内容。如果是院方表述的“医院均进行了告知”,应该就是入院的时候拿了几张纸让签字。如果医院所谓的“告知”就是拿几张纸让患者家属签字的话,那医院确实是尽到了“告知”义务,但并不是我理解的“明确告知”。再试想,如果我们患者家属明确知道了这项检查的意义并且毫无疑问的签了字,后来为何我对此项检查还会有疑问? 第二,医院提到的我在帖子中没有留下详细的就医信息这一点。试问有几个人敢留下详细信息?本身发这个帖子就无意激起更多的矛盾,只是希望这个帖子有一点点的可能被医院看到,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对患者一方的告知义务,以此完善就诊流程,规避潜在医患矛盾。我在此隐去详细的信息,也是不想孩子还有我们以后的生活受到影响。 此外,我想说一点,作为一名患者家属,尤其是孩子家长,在孩子生病时,哪怕是一个普通的感冒发烧,我们选择直接去焦作市妇幼保健院这所三甲医院就诊,一是因为相信医院的实力;二是因为作为家长总想给孩子最好的医疗条件。因为相信妇幼,所以我们当时第一时间选择了妇幼,没想见到会有这样一段不愉快的小插曲。 最后,依然感谢医院对我的回复,也希望经过此次,焦作妇幼可以更加完善,越来越好。
一名普通的患儿家长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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