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爱县公安局通过摸排走访、信息研判成功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抓获1名嫌疑人,破获10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2021年8月以来,博爱辖区发生多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刑侦大队立即对案件进行串并,通过作案时间,作案手段等综合分析研判,应为同一伙人所为。博爱县公安局就地成立以刑侦大队为主的专案组,集结侦查、禁毒等精干警力,对该系列案件进行强力攻坚。
(指认现场) 经过大量工作发现,每起案件现场都有吸毒前科人员朱某某出现,行迹十分可疑;随后刑侦大队对朱某某开展深度研判,通过相关研判手段确定朱某某具有重大嫌疑,同时锁定朱某某具体位置,专案组立即召集精干警力实施抓捕,最终于2021年8月25日,在博爱县清化镇某村朱某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经讯问,朱某某对自己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讲堂 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博爱公安提醒广大车主: 电动车最好停放在 有人看管、有监控的场所, 注意拔出钥匙,锁好防盗锁。 如果发现物品被盗 第一时间拨打110 来源: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