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柠檬的向日葵 于 2021-11-5 09:07 编辑
关于在全市开展“开门接访”活动的通告
为扎实做好“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保稳定”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市委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门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群众工作方法,通过“开门接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1月30日,各工作日内,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接访地点
各县(市、区)信访接待场所,市县两级各职能部门设立的专门接访场所。
有关要求
1.来访群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共同营造“开门接访”活动良好环境。 2.来访群众要严格遵守《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客观真实提出信访事项,积极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缠访闹访、越级上访。 3.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为民情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4.此次活动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对于活动中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态度不好、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群众可拨打电话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391)3568521 焦作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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