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II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焦作市环境监测中心最新会商结果,预计6日以后受西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扩散条件有利,污染等级为良。根据河南省焦作市环境监测中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的建议报告》,按照《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焦政办〔2019〕69号)规定,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自11月6日24时起,解除我市目前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
各县(市)区要及时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情况和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进行总结评估,评估报告于解除预警2日内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电子件同时报送。各市直部门将本单位预警期间开展工作的总结于解除预警2日内报送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电子件同时报送。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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