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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村区公布3起涉疫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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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7 0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对3起涉疫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自觉履行“四方责任”,广大城乡居民主动配合,为迅速封死圈住捞干扑灭疫情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存在极少数人员和商户,只顾个人利益,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严重干扰全区疫情防控大局。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演马街道居民李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和市四部门《通告》案

2022年4月4日18时许,接群众举报:马村区演马办事处北庄村村民李某于2022年3月15日自上海返焦,没有在村里报备,也没有居家隔离。经调查,演马办事处北庄村村民李某于2022年3月15日自上海返焦,没有提前三天在“焦我办”APP报备,回到马村区后也没有在村委报备并隔离。在修武出现疫情,北庄封村时候,村民李某于2022年3月19日绕过村里卡点,前往修武北门村。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隐瞒自上海返回的情况。2022年4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以及违反市四部门《通告》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治安处罚。

二、武王街道居民张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和市四部门《通告》案

2022年4月5日13时许,接群众举报:马村区武王街道办事处西孔庄村一居家隔离人员,违反居家隔离规定,私自外出。经调查:西孔庄村村民张某某2022年3月28日从郑州返回家中,后居家隔离。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与张某某同住人员一并实施居家隔离。张某(男,59岁,系张某某父亲)2022年4月3日下午14时在明知自己被居家隔离、不允许外出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外出办事。2022年4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其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以及违反市四部门《通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治安处罚。

三、马村街道小马矿门前的“职工浴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规营业案

2022年4月4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位于马村区马村街道小马矿门前的“职工浴池”,在疫情防控要求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仍在对外营业。经调查,“职工浴池”经营人张某某在接到社区干部通知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从3月29日至4月4日,私自对外营业,违反了焦作市政府3月29日发布的《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18号)》中“洗浴中心暂停营业”的规定。4月5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依法作出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业。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居民,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居民严格按照《关于依法惩处违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同心防疫、众志成城,主动履行防疫义务,积极维护防疫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疫情防控环境。

马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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