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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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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7 09: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向唯分数唯升学倾向说不
《焦作市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出台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经过全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及综合研讨,日前,我市在全省率先研究出台《焦作市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旨在引导我市小学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模式,努力实现全市小学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制定目的改变过去单独以学科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注重综合素质评价,突出五项管理、双减等评价重点,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形成良好教育生态,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内涵提升。


评价内容有,将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艺术素养水平、劳动素养水平、学业负担状况以及学校的满意度调查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指标(其中:品德发展水平占比25%,学业发展水平占比35%,身心发展水平占比15%,艺术素质水平占比15%,劳动技能水平占比10%。)。


评价方法为分级评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负责对本辖区内小学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市教育局负责对市直小学进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并对各县(市、区)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结果运用:一是把结果作为评价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行为的一项依据;二是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三是对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背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四是将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改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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