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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河南省会郑州市率先作出回应,发布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明确表示在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及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可以燃放。
同时规定允许燃放区域不包括国家机关驻地、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商场、车站、公园(广场除外)等。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确需在小区内燃放,要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街道办)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该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政府令第217号)同时暂时停止实施。
1月17日,郑州市发布烟花爆竹限放通告
郑州市发布的通告得到了当地市民的热烈欢迎, 随后在1月18日,洛阳也发布通告,解除了此前的烟花爆竹禁令,将燃放时间限定在1月21日(除夕)1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1时、1月22日(正月初一)早6时至23时、1月26日(正月初五)早6时至23时,及2月5日(正月十五)早6时至23时。时间上比郑州市略短。(1月19日)早上,南阳日报发布《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称“为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对南阳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做了调整,并允许在限定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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