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区各个路口布满交警,大有狠抓慢车道逆行之势,辛苦了。 奇怪的是,大家都知道,交法非机动车道没有逆行一说,只有靠右原则行驶。 是不是现在的交警部门认为:交法没有说逆行,但也没有说让逆行吧?这就不禁让人怀疑交警是不是也在钻法律的空子吧? 我们认为:快车道车大速度快,极容易出车祸,所以交法明确规定快车道不准逆行,设置于公路正中间相邻的两个车道,路面标志是单向车道。 而慢车道车小速度慢,车祸率基本为零,设置于公路最两侧相距最远的两个独立车道,所以慢车道就没有设置单向标志,说明是双向车道。按交通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所以交法规定“ 非机动车应当在 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没有规定逆行,就证明相向行驶时遵循靠右原则即可。 如果交警部门有权威解释慢车道和快车道都是单向行驶,建议:在慢车道同样都设置上单向行驶的标识,让百姓走的踏实,心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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