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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 医师证书如何能尽快领取?补办、变更注册等事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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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3 1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位已经通过资格考试的医师们,证书不到手,就远没到最后放松的一刻!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吗?还有任务!今天跟大家聊得全是干货!

  一、如何尽快领取到自己的医师证书?

  首先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后,请第一时间依次做这些:

  打印成绩通知单→进行医师电子化注册→等待领取医师执业证书→

  1、打印成绩通知单:

  2020年打印成绩通知单开始时间为:10月11日,还没打印的抓紧!

  2、医师电子化注册:

  打印完成绩单后,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医师电子化注册!

  医师电子化注册完毕,一般来说还需要向当地卫计委提供者纸质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拿到医师资格证书。一般医师资格证书会在次年3-6月份发放到考生手里。(有个别地区考生反馈目前已领到证书)

  3、领取纸质版证件前可先申领医师电子证照:

  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已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提醒各位考生,如已符合电子证照领取条件,可早日领取!因为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哦~

  二、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与个人基本信息不符怎么办?

  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人员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与个人基本信息不符的需要向当地卫生局提出申请换发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01、经过初审,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02、资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03、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

  04、已经受理的资料需交由医疗技术评价科进行审查;

  05、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出具审核意见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06、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予补办医师执业证书并书面告知不予补办的原因;

  07、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的,通知申请人领取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1、承诺书1份;

  2、换发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原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6、2012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7、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丢失了怎么办?

  证书丢失之后需要到当地卫生局申请补办证书:

  1、经过初审,资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2、资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书面通知;

  3、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但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

  4、已经受理的资料由医疗技术评价科进行审查;

  5、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出具审核意见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6、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予补办证书并书面告知不予补办的原因;

  7、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的,通知申请人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1、承诺书1份;

  2、补办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刊登的公告声明整版原件1份;

  5、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6、2012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7、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怎么申请医师变更执业注册?

  需要向当地卫生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执业地点变更

  1、承诺书;

  2、《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审核表中应有原执业注册单位及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拟执业机构的签字盖章)一式2份;

  3、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4、拟执业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6、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原发证部门出具的已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证明1份;

  7、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9、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变更注册健康检查表1份;

  10、原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1份;

  11、2012年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需提供当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

  12、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执业范围变更

  1、承诺书1份;

  2、《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审核表中应有原执业注册单位及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拟执业机构的签字盖章);

  3、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它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专业进修(2年以上)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进修结业证书1份(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

  6、如变更执业范围为医疗美容专业的,应出具有关证明,具体内容按《医疗美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医师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注:已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的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可以不提供(2)、(3)两项材料

  (4)自治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办理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变更所需的所有材料需加盖拟执业医疗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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