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预测预报、研判会商结果,未来几天,空气扩散条件好转.根据《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焦政办〔2019〕69号)有关要求,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自2020年12月30日12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
同时,根据最新预测预报结果,1月中下旬,我市气象扩散条件不利,仍将会经历多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此,请各县(市)区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结合本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管理要求,水泥、砖瓦、砂石骨料等行业暂执行省定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按照污染管控要求停产整治。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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