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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8月11日,河南省公安厅集中通报11起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其中,涉及焦作的共有三起:
8月4日,焦作孟州市西虢镇全义防疫卡点民警在设卡盘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郭某琳、杨某怡(女)两人拒不配合接受检查,并对卡点民警进行辱骂、殴打,郭某琳使用一铁凳将民警左腿砸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已对郭某琳、杨某怡以涉嫌袭警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5日,焦作修武县张某艳通过手机在微信群里发布“焦作有确诊病例,不让公开,领导怕撤职”的信息。公安机关接报后,迅速开展调查。经查实,张某艳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张某艳的行为属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已对其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8月7日,焦作解放区王某滔在进入解放区丰泽园小区B区南门时,拒绝配合社区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殴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已对王某滔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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