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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9 0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心、支持!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生态建设,紧紧围绕“精品城市、品质焦作”建设总目标,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我市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大幅上升,生态环境越来越优美。进入冬季,大风天气增多,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确保林区今冬明春安全稳定,特致信市民朋友们。
  一、积极倡导文明用火。森林防火紧要期内山区林区暂停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烧灰积肥、焚烧冥币、烧火驱蜂、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活动,提倡网祭、献花、植树等文明祭祖方式。希望市民朋友们能够从我做起,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文明出游,同时要积极监督、制止擅自在林区非法用火行为。

  二、切勿触碰法律底线。依据《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我市森林防火紧要期。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及春节、清明节等时段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紧要期内,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区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吸烟、野炊、烧荒、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上坟烧纸、祭祀送灯等一切野外用火。违反规定者(的),个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时刻敲响安全警钟。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拨打电话119报警。发生森林火灾,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在此敬请广大市民监护好、教育好小孩和其他需要监护的各类人员,严禁在林区山区玩火。

  森林防灭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全民参与、主动参与和支持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共同维护和建设美丽焦作贡献更大的力量。

焦作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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