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沁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顺主持召开沁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沁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鸿军、郭宪文、武端阳及各位委员出席会议。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宁宁及市监察委、法检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沁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6名,实到19名,因事请假7名,符合法定开会人数。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许国顺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上,沁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国顺希望新当选同志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践行承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负重托。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为民担当、责任担当、实干担当、法治担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全面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沁阳现代化建设不懈努力。
沁阳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公告〔七届〕第22号 2022年4月16日沁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琚伟同志为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国强同志为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国杰同志为沁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赵亮同志为沁阳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崔晓白同志为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张一同志为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邓学军同志为沁阳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吕春峰同志为沁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朝霞同志为沁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宝收同志为沁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卫聚汇同志为沁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张涛同志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毛克祥同志沁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吕法波同志沁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葛向东同志沁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接受:施文星同志辞去沁阳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张建民同志辞去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史建伟同志沁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陈宝收同志沁阳市人大常委会覃怀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卫聚汇同志沁阳市人大常委会怀庆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王正军同志沁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强同志沁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贾建军同志沁阳市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付团结同志沁阳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徐杰同志沁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沁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6日 来源:沁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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