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沁人员报备的通告
(2022年第54号) 为切实做到风险排查关口前移,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入沁人员报备工作通告如下: 一、落实提前报备。所有焦作市外入沁人员,必须提前3天通过“豫事办”APP或“焦我办”APP进行线上报备。入沁后,要通过手机、电话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等线下报告,如实提供7日内的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 二、认真核查管控。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收到报备人员信息后,要第一时间对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照要求分类落实管控措施。各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加强市外入沁人员管理,入沁后立即做一次核酸检测,做好风险筛查和健康监测,做到“入沁即检、入沁即管”。 三、公职人员带头。全市所有公职人员要带头落实报备制度,离沁需按照《沁阳市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返沁前要按照通告第一条要求提前报备,做到“离沁必报告,返沁必报备”。 四、压实“四方责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切实做好入沁人员报备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发挥小组长、网格长(员)、报备专员作用,做好入沁人员的报备核查、信息补录、分类管控等工作;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督促各类门店、车站、交通卡口、运输公司、宾馆(酒店)、建筑工地、景区景点、企业等从业人员及往来人员落实报备要求,加强入沁人员风险监测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干部职工外出审批和返回前报备管理;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配合落实“来沁前主动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到沁后落实分类管控”等防控措施。 五、强化违规问责。要查清“四方责任”,对核查发现的返沁未报备人员,转运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训诫等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拘留、罚款。同时,由纪委监委对属地、行业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 沁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布设和扫验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55号)
为织密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现就进一步加强场所码布设和扫验工作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全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交通卡口、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等各类场所要主动张贴、更新“场所码”,任何场所不得“无码运行”,切实做到“应布尽布、一个不漏”,实现全覆盖。 二、党员干部“带头扫”。进入公共场所时,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主动带头扫码,并动员亲属、好友和身边群众积极主动扫码,做到出入各类场所“扫码亮码、绿码通行”。 三、公民个人“自觉扫”。广大市民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文化娱乐、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健身场馆、宾馆酒店、餐饮、按摩足浴、公共浴室、美容美发、药店、培训机构、建筑工地、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应自觉配合扫“场所码”。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或未带手机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手工登记通行。 四、公共场所“必须扫”。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码,现场查验“场所码”。 五、主管部门“监督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实行“分片包干和派驻巡查”制度,安排专人对所属行业“场所码”布设和扫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六、属地单位“紧盯扫”。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辖区各市场主体落实扫码亮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做到“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 七、严厉处罚“震慑扫”。对未设置场所码,或是设置了场所码,但未执行“逢进必扫、逢扫必验”要求的市场主体,由行业部门依法采取停业整顿、关停等惩处措施。场所负责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训诫等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拘留、罚款。行业监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由纪委监委对其采取党政纪处分。 沁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关于切实加强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56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婚丧嫁娶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的管理,按照“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的防疫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前申请报备。1、婚丧嫁娶活动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备案审批”程序执行,喜庆事宜活动举办人须提前7个工作日向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备案,丧葬活动及时进行审批备案。2、会议、培训、促销等其他聚集性活动,按照“举办单位申请,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审批”程序执行。 二、严格过程管理。活动参加人数一般不能超过50人,尽量不邀请外省人员参加,不得邀请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对沁阳市域外的来(返)沁人员严格履行报备程序。活动期间,在现场摆放场所码,安排专人负责引导场内所有人员扫场所码,查验行程码、48小时核酸证明。各乡镇(街道)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各类食堂、酒店等承办酒席、促销等活动的经营场所落实专人派驻制度,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予以提醒整改。 三、强化监督问责。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要求,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利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拘留和罚款。对排查不仔细、举办活动不知情、未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的乡镇街道和行业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畅通举报渠道。凡举报违反上述规定开展聚集性活动并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首位举报人500元,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391-5281181 沁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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