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法让纪检监察工作有法可依 今年对于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来说是值得记住的一年,因为今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不仅是国家法治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更有利于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破解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国家监察法》的出台是一项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是一部直面问题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基本法。国家监察法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对有的党外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为实现非党员村干部、自然村村长等的监察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解决了法办够不上党纪不适用的尴尬局面。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立足本职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国家监察法》的通过不仅是意味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范围扩大了,同时更意味着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也更重了,我们要牢记使命,不忘担当,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执法者必先守法,监督者必受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监察法》确保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确保反腐工作真正做到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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