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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
看来今天能回复,我就把昨天论 坛需要审 核的回复再发一遍。
民不告,官不究,其实之前职工也上 访过、投诉过、甚至打过官 司,但是后来……
6月26日,记者采访了焦作市冶金矿产总公司(焦作津阳化工厂的出资方、母公司,国有企业)周**经理。
记者问:你准备对津阳化工厂(里)你说的那些“厂 霸”怎么处理?
周经理说,那只能到公 安 局,什么打恶除法(估计是打黑 除恶)办公室,你看咋弄了……一开始递到检 察院,最后挡住我没递(从抽屉里拿出一个文件袋),当时给检 察院没报的材料。
记者问焦作津阳化工厂一共有多少间出租房?
周经理说具体数不知道,因为人家(津阳化工厂)不给咱报……因为里边牵扯比较广泛,也是不太清楚。这是前年我报案营业执照、报案材料。
记者说:你一放就放两年呀,前年,一放就放两年。
我问:你这等于还没递交了?
周经理说这不是交了以后,局里叫我拿回来了,先不要办。(我问:哪个局?)(周经理支支吾吾))(记者问:工 信局吗?)(我问:市工 信局?)
周经理没有回答,继续刚才的话题:17年9月报的案,
我问:政府部门明知道这些不正常的情况,置之不理?
周经理说你看你说的那些话,咱受人家管,人家(工 信局))先把这些问题交出去……现在究竟属于工 信局、国 资委,山阳区哪家管都搞不清……市里不管,市里去年已经交给山阳区了,但是今年工 信局又有个通知,移交给国 资委了,但是国 资委只接收组织,行政不接收,我现在是两家管,但是两家也都不管……管了都是麻烦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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