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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商会 两套证照印章 好似“一国两府”
近年来,国 家有关纪 委网站、部分媒体多次接到大连市川渝商会全额出资人、创始人、100%股权人兼秘 书长李映胜控 诉“求助”,指称大连市川渝商会现任会长蹇锡高(据大连市川渝商会网站批露真 实姓名)等人伪 造商会证照印章,涉嫌向有关部门官 员金钱贿 赂,政商勾结,伪 造 假证据欺 骗地方党 委政 府,强行侵占群众利益……
原大连市川渝商会创办人兼秘 书长李映胜举报控 诉声称,2014年6 月至2014年12月间,大连市民间社团主管部门重复为利益人颁发(大连市川渝商会)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及印章,导致大连川渝商会长期存在“一个商会,两套班子,两套证照印章并存的荒诞局面,类似于形成了‘一个国 家,两个政 府’的荒谬局势”……2015年,他多次向国 家有关纪 委网站举报,至今仍是“一国两府”的局面。
全资发起创办商会 沤心沥血徒劳无功
据举报材料及“大连市川渝商会”网站提 供的详细资料批露,大连市川渝商会创始人、出资人、执行会长兼秘 书长李映胜,依据大连市民政局大民发[2010]2号文件相关规定,先后申请四川省招商引资局2010年8月2日,以川招商函[2010]88号文件<<关于大连市川渝商会筹备成 立的函>>;2010年10月28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员会批复<<关于商请同意筹备成 立大连川渝商会的函>>;2013年6 月25日,大连市人 民政 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以大经合办函[2013]20号文件<<关于同意筹建大连川渝商会的函>>;2013年9月5日,大连市民间组 织管理局以<<民间组 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大连市社 会团体筹备登记批件>>大社筹字[2013]029号文件等,并对成 立大连川渝商会法定条件进行详细审核,批准同意李映胜创办、成 立“大连市川渝商会”,批准同意由李映胜担任商会执行会长兼秘 书长。
作为商会当时的执行会长,李映胜于2013年9月28日,依据国 家有关政 策和相关部门的同意函,组 织召开了大连市川渝商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 会,会员企业共同表决通 过了大连市川渝商会章程、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会员入会程序的规定,并上报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人 民政 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备案。2013年10月28日,大连市民政局颁发了<<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社证字第0617号,批准同意大连市川渝商会驻地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义街10号君安国际大厦A座61О室办公。
李映胜控 诉声称,作为商会的发起人和出资人,他依法定程序向主管部门和注册登记部门申请并批准同意,成 立了合法的(商会)组 织。在(商会)组 织的领 导下,服 务会员、服 务政 府、服 务社 会。会员企业负责人吴涛在接受央 视记者的采访时说:“我的第一生命是父母给的,第二生命是大连川渝商会给的”;会员企业负责人黄列荣在送给大连川渝商会的锦旗上写到:“危难之际知我心,架桥通政解忧心”;会员企业负责人赖先翠在送给李映胜及商会的锦旗上写到:“为会员维 权,树真 理公心”。
湖北省孝感市罗秀清女仕在送给川渝商会的锦旗上写到:“排忧解难,无私奉献”。会员企业负责人岳利琼在送给商会的锦旗上写到:“川渝商会我的家,感恩情深救苦娃”……李映胜全额出资牵头创办的“大连市川渝商会”成 立以后,让广大在辽经商会员企业负责人,普遍感到异地大连有了商会组 织,就是自己的第二故乡,商会胜过自己的老家。
尽管大连川渝商会一经成 立,就受到广大 会员企业的一致拥护和衷心感谢,但是好景不长,据称有关部门及个人在利益链条的诱 惑下,莫名其妙地搞出“大连川渝商会”的第二套领 导班子,颁发了第二套证照印章,并且鬼使神差组 织召开了会员大 会,使得发起人、创办人最初组建的“大连川渝商会”成了“流 亡政 府”,形似空中楼阁,致使全额出资人、创办人李映胜人财两亏,徒劳无功。
李映胜指控,有的民间社团组 织及主管部门,利 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官 商 勾 结,形成利益链条,滥用职权,伪 造 假证,为受益人重复颁发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涉嫌具有收受 贿 赂的嫌疑。给发起人、出资人及会员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李映胜因此先后向相关部门投诉数十次,诉求撤销“非法重复颁发”的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赔偿给发起人、出资人及会员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至今无果。
一个商会两套班子 重复颁证被指政商勾结
据李映胜提 供的大连市川渝商会章程第八条之(一)款规定,会员企业必须拥护本会章程;第十一条之(四)款规定,按规定交纳会费;第二十五条监事会的职权之(二)款规定,对违反法 律、行政 法规、本会章程,会员代 表大 会决议的负责人有提出罢 免的建议;第三十四条规定,商会经费来源之(一)为会费。
大连市川渝商会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第一条规定,商会正式成 立日期前,上述会费预缴纳50%,待成 立日开始,所有会费需综上全价缴纳;会员应按照会费管理办法主动、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商会将取消其会籍。
大连市川渝商会发起人、创始人、执行会长及秘 书长李映胜指控:大连理工大学院士蹇锡高等人违反上述规定,于2014年7月12日私自组 织召开大连市川渝商会第一届第五次理事会及其决议,属于违法组 织召开,不具备任何法 律效力,是对创发人、出资人、合法 会员的严重侵权行为。
李映胜提 供的法 理依据主要包括,1、依据大连市川渝商会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规定:正式成 立日期前,预缴纳50%会费,待成 立日开始,所有会费需综上全价缴纳;商会章程之(四)规定,会员企业应按照会费管理办法主动、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商会将取消其会籍。大连市川渝商会正式成 立日是2013年10月28日,蹇锡高等人未按期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或已被取消会员资格。
2、蹇锡高、王某怀系国 家工作人员,退休以后到社 会组 织兼 职,违反国 家政 策,没有资格组 织、召开、参加会 议的权 利。
3、证据造 假,黄某校、黄某国、段某彦、陈某书等人签 名系伪 造。
4、2014年10月30日,准刻证明“公治字21020101⑧956201410291402110号”证明已经丢失,2014年7月12日仍在使用,据此认定大连市川渝商会印章属于伪 造。
据上所述,蹇锡高等人不择手段取得的大连市川渝商会证照、印章属于违法无效证照, 蹇锡高于2014年7月12日组 织召开大连市川渝商会第一届第五次理事(扩大)会 议,不具备合法资格、会 议所产生的所谓决议更无理由与法 律效力。蹇锡高等人无权使用大连市川渝商会名称。川渝商会原任创办发起人、秘 书长李映胜因此在商会网站上友情提示会员企业:蹇锡高等人在网站公告的大连市川渝商会办公地址是虚假的。
商会全额出资及创办人被 判成为“流 亡政 府”
李映胜因与大连市川渝商会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大连市中级人 民法 院(2016)辽02民终6310号民事判 决,向大连市人 民检 察院申请监 督。
判 决书裁定:李映胜曾担任大连市川渝商会秘 书长职务,因此管理大连市川渝商会网站及大连市川渝商会印章、证照等。大连市川渝商会(第二套班子)于2014年9月24日召开第一届第六次理事(扩大)会 议,决定李映胜不再担任大连市川渝商会秘 书长职务,要求李映胜关闭案涉网站及交出大连市川渝商会相关印章及证明文件等……
被上诉人 大连市川渝商会(继任)法定代 表人蹇锡高等人答辩称:不同意李映胜的上诉主张,上诉人无论是否是川渝商会秘 书长,都对大连市川渝商会网站不具备管理职责,更无权使用“大连市川渝商会”名称及擅自以该名称在原商会网站上从事活动。
有关文件显示:2014年7月12日大连市川渝商会共19名理事,大连市川渝商会第一届五次理事会(扩大)会 议共11人参加。2014年9月26日大连市川渝商会召开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 会,该会 议选 举产生川渝商会新的36名理事,同日大连市川渝商召开第一届第六次理事(扩大)会 议,再次决定上诉人(李映胜)不再担任大连市川渝商会秘 书长职务……因大连市川渝商会召开的2014年9月26日第一届第六次理事(扩大)会 议,该会 议决定上诉人(李映胜)不再担任大连市川渝商会秘 书长职务,故上诉人已经不能履行大连市川渝商会的秘 书长职责,被上诉人要求李映胜关闭商会网站及交出大连市川渝商会相关印章及证明文件等,法 院予以支持。
大连市川渝商会系民间自 治组 织自身意思表示,故无论大连市川渝商会第一届五次理事会(扩大)会 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大连市川渝商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大连市川渝商会第一届第六次理事(扩大)会 议的决定,上诉人李映胜已经不再担任大连市川渝商会秘 书长职务,故上诉人仅以大连市川渝商会第一届五次理事会(扩大)会 议的召开程序违法,主张自己仍担任大连市川渝商会秘 书长的上诉理由,无事实及法 律依据,法 院不予支持。上诉人李映胜主张被上诉法定代 表人蹇锡高、新任秘 书长王启怀未及时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且其亦没有在补上诉人处任职的资格,被上诉人法定代 表人蹇锡高、新任秘 书长王启怀是否具有任职资格,不影响被上诉人(蹇锡高)已经免去上诉人(李映胜)担任被上诉人秘 书长职位的事实,故上诉人的此项上诉理由,法 院不予支持。
因涉政商勾结大连市纪 委难脱身
大连市经合办\大连市民政局相关人员与大连市川渝商会蹇锡高等人;“政商勾结黑 恶利益集 团”侵占群众财产;大连市经合办相关人员出卖百余人个人信息;大连市经合办相关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向大连日报社发函登报更换大连市川渝商会证照、印章等证 件;
大连市经合办相关人员利 用伪 造 假证据欺 骗大连市纪 委。
大连市川渝商会蹇锡高等人;利 用入会申请书承诺欺 骗选 举;
蹇锡高等人:依据大连川渝商会的有关规定已退出会籍。违法、违规。涉政商勾结组 织召开大连市川渝商会会 议,伪 造 假证据欺 骗党和政 府,重复颁发社团组 织证照;印章等证 件;大连市纪 委走马观花,充当保护伞。涉政商勾结利益集 团侵占群众财产,“以司法诉 讼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发起创始人100%投资人维 权难。大连市经合办相关人员说我就这样做了,你把我怎么办?省巡视组委托大连市纪 委来了把我都没有办法!项政 治危 机已经不是一人的问题,整个政 府的公 正性遭到质疑,官 官 相 护和政商勾结的疑 云令人质疑政 界道 德腐 败。这个事 件可能导致民众普遍对现行体 制失望,不信任党和政 府,转向民粹,令人担忧。
执行会长秘 书长李映胜是大连市川渝商会的发起创始人,100%的出资股权人。依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 利并履行义务。
第六十五条 私人合法的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 律保护。
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 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 坏。
第六十九条 社 会团体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 律保护。
申 诉维 权举步维艰 叩问何处见青天?
作为大连市川渝商会的发起人、创办人、全额出资人,李映胜全额出资,沤心沥血为广大在辽经商的川渝商家建立起“第二故乡”,最后结局居然是自己莫名其妙地被“放逐流 亡”,竹篮打水一场空。
李映胜因此持续多年先后向国 家有关纪 委网站、部分国 家新闻媒体、当地政 府主管部门及司法机 关投书控 诉。几年过去,大连市川渝商会迄今仍然是“一块招牌,一面旗帜,两套班子,两套证照印章,两个办公场地”,类似“一国两府”并存的荒诞局面,商会最初发起人、创办人、全额出资人李映胜近千万元的资金投入,全部付诸流水。
李映胜因此反复向国 家有关纪律网站、部分国 家媒体机 构和当地政 府主管部门投书控 诉——
控 告人因(2015)甘民初字第05О87号民事判 决书与原告大连市川渝商会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第一被控 告人在审判中,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 律错误。有如下枉法裁判行为:
大连市川渝商会是创始人、100%股权投资人、筹备负责人、控 告人李映胜;依据辽民发[2011]9号文件精神,在主管单位和注册机 构的指导审核下,依法筹备,于2013年10月28日由注册机 构颁发社 会团体法人证 书,正式成 立为社 会团体法人商会。控 告人是法定负责人之一,工作是履行法定职责,不存在侵权行为。
原告法定负责人及参会理事是拟任的,未履行法定义务。于2013年10月28日已自动退会,没有资格和权 利代 表及使用大连市川渝商会名称,代 表使用才是真正侵权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原告出示的证据异 议众多,出示的社团法人登记证 书来源不合法,是2014年12月16日颁发,怎能说是2013年10月28日成 立?证照在手为何还要起诉控 告人归还证照?2014年10月30日刻印申请已经丢失,为何不到公 安局报案?为何 在起诉中说是控 告人保管?
原告出示的证据是伪 造,后期合成,伪 造签 名,加盖印章为假,印章在控 告人手中。在原告出示的2014年7月12日大连川渝商会理事会记要,证明只有拟任理事蹇锡高、杨 爽、杜金平、涂松柏、张鑫、曾强松共 6人参加会 议(按商会章程规定均于2013年10月28日已自动退会)。
第一被控 告人应依据辽民发[2011]9号文件和大连市川渝商会章程、办法执行。第一被控 告人当庭剥夺控 告人的反诉权、证据鉴定权。徇私枉法错误认定事实、采信原告伪 造证据、乱用法 律。不采信控 告人证据,造成冤假错案。
控 告人不服第一被控 告人的判 决,上诉到大连市中级人 民法 院,于2016年3月2日(2015)大民一终字第02314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大连市甘井区人 民法 院(2015)甘民初字第5О87号民事判 决;发回大连市甘井区人 民法 院重审。甘井区人 民法 院于2016年3月16日立案受理;第二被控 告人在(2016)辽0211民初2579号民事判 决书中,官 官 相 护、渎职、包庇原告的伪 造证据,出示的证照来源合法性只字不提,不顾控 告人的质疑,控 告人向法 院提交8名理事未参加此次会 议,是证明原告证据签 名是伪 造的事实,3人未到法庭有亲笔签 名为证,但并不代 表原告有资格组 织召开第五次理事会,并不代 表到会人数和表决人数已达到章程规定人数要求。
会 议纪要记载只有拟任理事蹇锡高、杨 爽、杜金平、涂松柏、张鑫、曾强松共 6人参加会 议(按商会章程规定均于2013年10月28日已自动退会)。第五次理事会都不合法,第六次理事会怎能合法?第一次会员大 会表决通 过的章程和办法都未能履行,怎能召开第二次会员大 会修改章程?章程第十六条规定:会员代 表大 会每届4年,一年都不到合法吗?
原告的违法犯罪事实,法 院应移送司法机 关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被控 告人彩信的证据不符合三性,即关联性、合法性、真 实性,是涉嫌枉法裁判渎职侵权。
第三被控 告人在(2016)辽02民终6310号民事判 决书中,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 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故意对控 告人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违反法定程序,故意错误适用法 律而枉法裁判;不但不依法查明事实真 相,纠正第二被控 告人的错误判 决,而且明显偏袒原告,强烈阻止控 告人的质疑,枉法剥夺控 告人的法 律平等权 利。
第三被控 告人事实认定,一无理二无法。原告未履行入会申请书承诺和会员大 会表决通 过的章程及办法,就是诈骗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哪来资格组 织召开第五次理事会,伪 造的会 议,决议怎能有法 律效力。第二次的会员大 会、第六次理事会怎能合法?怎能有法 律效力?既然该会系民间自 治组 织,应由商会内部解决,适用民间自 治组 织的法 律解决。被控 告人涉嫌利益输送贿 赂司法干 部,把持基层审判大 权,为黑 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强行抢夺控 告人的利益。违反<<最高人 民检 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 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 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意错误适用法 律而枉法裁判的。
综上所述事实;被控 告人构成,涉嫌枉法裁判 罪、徇私枉法罪,请求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赔偿给控 告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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