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的意义 公共机构是节约能源、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与大量分散的居民和企业相比,公共机构具有便于集中管理、执行力强的优势,在保证社会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方面作用重大。而且,公共机构还是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主体。政府把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列入了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范围,这不仅可以形成相当大规模的投资,还有助于推动技术进步、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公共机构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方面,公共机构节能是提升自身公信力和节能监管能力的必然要求。各级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既是能源消费者,又是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工作的倡导者和管理者。正人先正己,公共机构只有带头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才能有效对其他社会主体在节能环保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公共机构节能对全社会有重要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党政机关是全社会行为和道德风尚的标杆。只有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注重环境保护,才能引导全体国民提高节能和保护环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能环保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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