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您和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接上级通知,春节过后暂停办理相关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1、已经预约成功的,车管所统一取消预约,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考试结果的,可登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ha.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二、暂停全市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及考试业务。对不能按时参加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以及驾驶证换证等业务的,允许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情况延期办理。 三、暂停全市机动车检验业务。对暂停期间的机动车检验到期无法检验,暂不处罚。但机动车所有人仍需按照规定办理机动车相关保险,并在驾驶车辆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严防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发生。 四、暂停全市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业务。暂停期间,可通过交管“12123”平台处理交通违法。 五、暂停车管所业务大厅、查验岗、服务站车驾管窗口对外服务业务。 温馨提示:暂停受理业务期间,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可登录河南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ha.122.gov.cn)以及手机下载APP客户端(交管12123)办理相关业务。互联网业务中心电话:0391-2283210;机动车业务咨询电话:0391-2283252;驾驶人业务咨询电话:0391—2283215/2283220/2283255;交通违法处理电话:393110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暂停业务恢复时间,交警支队将及时公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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