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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晚上在焦作丽都KTV,和朋友一起聚会,我们一边唱歌一边喝酒,趁我们喝多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啥时候我们的包间进了一群女的,然后当我们要离开结账的时候,不仅让我们支付三千元的酒水钱(酒水钱我们已经结了),还要求我们支付后来自己进我们包间里的,那一群女的所谓的陪酒陪唱服务费,而且每个女按七百元来计算。关键是我们根本都没有要求过这样的服务,她们都是在我们喝多的时候,自己进来的。
我们都是二十岁的刚下学的农村的孩子,原本我们一起就是想高高兴兴的唱唱歌,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会遭遇这样的恶意消费陷阱!我们不愿意付他们所谓的模特佳丽陪唱陪酒费用,他们喊来三车人在门口拦截我们,不让我们走,威胁我们不付陪唱陪酒费用就离不开丽都这条街。然后我们害怕就打了110,来了以后说我们对服务不满意可以打315消费协会进行举报,如果不付钱就把我们带到局里面。我们害怕了就把这个所谓的有偿陪侍服务费结了。请相关部门尽快查清真相,还我们普通人一个公道。
我们自己搜索了一下中国的法律:有偿陪侍”主要是指通过对“情感”、“旅游”等进行“陪护”和“陪伴”来换取报酬的行为。在中国的营业性质娱乐场所中,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都属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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