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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这些人因为做了这件事,银行卡不能正常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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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8 15:0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彻底遏制我市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公安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焦作市反诈中心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对我市首批96名涉嫌买卖银行账户人员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银行卡开户人实施惩戒措施:一是5年内暂停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二是5年内银行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期满后,对其新开账户加大审核力度。



(部分人员名单)

   通俗的讲就是被惩戒的人员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消费、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宝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等等,只能到银行柜台提取现金,而且5年内也不能在银行办理新的银行卡。违法违规记录将来还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中,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银行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之三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
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止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手机卡是违法行为,切勿贪图小便宜出售、外借银行卡、手机卡给他人,广大市民如发现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焦作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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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0-9-1 19: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每天都能收到N个骚扰电话,希望将来会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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