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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拟明确规定监护、收养等人员性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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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0-10-13 14:4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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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3 14:45 | 只看该作者
把未成年女性改为 未成年是不是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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