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所属各大队2020年6月30日以前依法扣留(拖移)的车辆,经通知后车主目前尚未接受处理或有的无法通知到本人的,现予以公告。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处扣留车辆12辆,其中小型客车10辆、大型货车2辆;机动勤务大队扣留(拖移)车辆127辆,其中小型客车7辆、三轮摩托车4辆、二轮摩托车116辆;解放交警大队扣留(拖移)车辆14辆,其中小型客车2辆、二轮摩托车10辆、二轮电动车2辆;焦南交警大队扣留(拖移)车辆11辆,其中小型客车3辆、三轮摩托车2辆、二轮摩托车6辆;山阳交警大队扣留车辆9辆,其中小型客车1辆、二轮摩托车6辆、二轮电动车2辆;定和交警大队扣留车辆107辆,其中小型客车38辆、轻型货车1辆、二轮摩托车68辆;中站交警大队扣留二轮摩托车11辆;马村交警大队扣留车辆60辆,其中小型客车18辆、三轮摩托车9辆、二轮摩托车33辆;高新交警大队扣留车辆159辆,其中小型客车58辆、大型货车1辆、二轮摩托车74辆、三轮摩托车23辆、三轮汽车3辆。
请车主在本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到辖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或办理相应手续。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作出处置。
特此公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2020年10月21日
附:扣留小型客车、货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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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达 | | | |
| 长安 | | | |
| 路虎 | | | |
| 昌河 | | | |
| 本田 | | | |
| 奇瑞 | | | |
| 奔茨 | | | |
| 长安 |
来源:焦作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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