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北斗. 于 2021-1-11 22:42 编辑
我能成为武陟县小董乡新李庄村村委候选人吗 我是武陟县小董乡新李庄村选民。当前村委换届选举将在近日举行,我能不能成为候选人受到了某些因素的干扰,已向市县有关部门电话举报。现把情况反应到这里,希望这个案例能让人有所思考和借鉴,也能把基层选举工作做的更深更细。 2021年1月4日,村《公告》中通知大家报名参选,报名日期为4至6日,《公告》贴出后,又用白色粉笔在左下角注明“报名到L”。之后L在三人场合时说过,截止6号晚上“只有GQ一个报名”。选举3名村委却只有一人口头报名,为此,村选举委员会决定,报名日期延长到7日上午,于是又有四个人(包括原村支书、原村副主任和我等)报名参选,并将5个人的政审材料上报给乡里。个别人不知是因公还是因私,对我的候选人资格产生了异议。 一、 有关工作人员对我候选人资格产生的质疑 一是我没有在6日之前报名,7日上午报名不认可。二是即使允许7号报名,但没有到L处报名也不认可。 二、 我的反驳理由 (一)截止6日报名的时候,只有一个人口头报名,报名延长到7日上午是村选委会集体决定的,如果我报名超期,那其他人是否也超期了。 (二)报名报到L处是粉笔公告贴出后新添上去的,很快就被撕掉了,也没有通过广播等其他形式告知补充内容,我见到的是最初的公告(有相片为证),粉笔添加的内容我并不知情,我于7日早上在另一个选委会成员那里报了名,7日上午包括L在内的其他选委会成员也及时得知了我们5个人的报名情况,并将我们5个人的政审材料报到了上极。我没有直接到L那里报名难道会影响我的候选人资格吗?!另外3人是否是7号上午到L处报的名我不得而知.按某基层工作人员的说法,我若不是候选人,也不能独立参选,选票中多选一个非候选人该选票就会成为废票。因此我可能完全失去参选资格! (三)从逻辑上说,7日上午延期报名,是村选举委员会决定的,报到谁哪儿并没有再次强调,再说大家7日上午都在会场,有必要专门报给谁吗?欲加之罪何患无理由吗? 三、为什么针对的是我 在选举期间,村里有两人开始上访,截止6日唯一报名参选人GQ是其中一个上访人的家属,他们为排除异己,达到个人目的,到上级窜访给基层工作人员造成了压力,从而改变了选举走向,造成了明显不公。 四、我的看法 (一)个别人出于私人恩怨,借机窜访,左右了基层工作。按规定,选举期间不能挟私怨打击报复。政审过不过关,谁违法犯罪由国家说了算,由政府来下结论,不是个别人造谣生是就可以得逞的。如果得逞了,这又是谁的责任! (二)个别基层工作人员人员也要讲政治,讲原则,更要有担当,不能为了息事宁人,而委曲求全,听之任之,把党性原则放到一边。什么是担当,就是要敢于支持正确的人干正确的事。为什么独自针对我一个人的候选人资格产生了这么大质疑!我能不能当选应该由村民选票说了算! 我相信选举环节出现争议一定有解决机制,是村选举委员会说了算,还是个别工作人员说了算? 请问我还能参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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