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作市万联世纪城铜马尚品街乱停车?第一次提示,第二次罚200元!

[复制链接]
查看: 29498|回复: 6
排名
7777
昨日变化

935

主题

1096

帖子

3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3494
QQ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16 11: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焦作市万联世纪城铜马尚品街乱停车?第一次提示,第二次罚200元!
小李飞刀  2021.4.16

    焦作市万联世纪城铜马尚品街,是一个“L”形的街道,西向对接友谊路,北向对接建设西路,铜马尚品街按规定施划有车位。万联世纪城小区是一个125000平方米的小区,1140户住户,这条街是唯一的消防通道,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私家车,停车难也随之出现。有的车主无处停车,就在铜马尚品街合法停车位内沿停车,导致通道出现三排车停车的壮观,来往车辆通行不便,经常堵车。有的车主想开车都开不出去,因为旁边被另一排车辆堵塞,违规停放车辆有的贴有电话还好办,打电话让车主把车挪开。有的没电话,干着急车辆就是开不出来,影响出行。有的车辆占用消防车道(黄线),如此拥堵及占用消防通道,一旦万联世纪城发生火灾,消防救援将受到阻碍。
    为解决交通拥堵,有关部门曾经在铜马尚品街两头设置栏杆加锁,但没几天因反对声过大而取消。
    焦作市解放区政府焦南街道办事处友谊路社区在违规泊车的车辆上张贴《温馨提示》:商业街道路较窄,为确保消防畅通,请您规范停放您的爱车,以免影响他人出行。根据《河南省消防管道条例》规定,任何个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请及时整改,为了大家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请您及时移走停放车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美好、和谐、文明家园的创建,需要您我的共同努力,感谢您的配合。
    社区长年累月的张贴提示,耗费人工纸张不说,因没有执法权,根本没有任何效果,乱停车现象依然如故。
    2021连4月16日上午,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焦南交警大队两名交警给违规停放车辆张贴《温馨提示》:此路段为事故多发路段,为保证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急救车辆通行及消防通道通畅,严禁违法停车。本次警告处理暂不处罚,第二次将给予200元处罚,谢谢配合!2021年4月16日。
    交警人性化执法,第一次提醒,第二次罚款200元,估计会终结铜马尚品街乱停车痼疾,让这条通道变得畅通。铜马尚品街的交通整治,规范优化了道路交通秩序,提高了城区道路的通行能力,打造出文明和谐的出行环境,确保了道路畅通和城区街道整齐,有效减少了道路旁乱停车现象,树立了市民规范停车的行为。









来自小程序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1 无感无感
.
排名
132
昨日变化

0

主题

146

帖子

5281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5281
QQ
沙发
发表于 2021-4-16 15: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好多地方都需要交警同志这样来做
7白金站友
4555/10000
排名
3072
昨日变化

7

主题

73

帖子

4555

积分

白金站友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555
板凳
发表于 2021-4-16 18:19 | 只看该作者
早就该治理了,有的人胡乱停放,有时候单向一辆车都过不去!
danlee1983
8钻石站友
16045/30000

65

主题

443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6045
地板
发表于 2021-4-17 08: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依据充分,事实清楚,为什么只警示不罚款?导致堵塞频繁,至今无果。
8钻石站友
16045/30000

65

主题

443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6045
5#
发表于 2021-4-17 22: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8钻石站友
16045/30000

65

主题

443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6045
6#
发表于 2021-4-18 09: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8钻石站友
16045/30000

65

主题

443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6045
7#
发表于 2021-4-18 20: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事实充分,处罚条款清晰,恳请交警同志尽快治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