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岳村街道前岗村张小晓危险驾驶罪问题 张小晓,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岳村街道前岗村人,初中文化,200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0年10月9日,张小晓酒后驾驶沪FUD***小型汽车,行驶至温县司马大街“华安保险”门前路段时被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8.36mg/100ml。2020年12月17日,温县人民法院判决张小晓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 2021年2月3日,温县纪委给予张小晓开除党籍处分。
2.武德镇初级中学教师乔大军危险驾驶罪问题 乔大军,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温县赵堡镇小黄庄村人,本科文化程度,2005年2月参加工作,200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德镇初级中学教师。 2020年6月23日,乔大军酒后驾驶豫H6G***小型汽车,行驶至温县北一路四中门口时被查获。经检验,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4mg/100ml。2020年12月24日,温县人民法院判决乔大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 2021年3月15日,温县纪委给予乔大军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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