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装修,全楼都不淡定了,为啥?原来一楼居民在改造过程中将承重墙砸了。本身就是老小区,经得起一楼住户这么折腾吗? 今日,山阳论坛收到网友爆料,市区朝阳南路医药院小区某栋楼一楼住户因房屋改造砸开了承重墙,在房屋临街一面开了一扇门,好好的一间民用住宅竟变成了“临街商品房”。一楼住户这么做,可把楼上住户给愁坏了,尽管在砸墙时社区多次派人和一楼业主沟通,但对方依然将墙给砸了。
网友爆料部分截图 据网友反映,该业主砸承重墙早有“前科”,之前就曾把厨房承重墙砸开了一个门,后经社区协调该业主将门封住了。后来其又准备在后面卧室砸开一个门,被网友制止。去年这位一楼业主更是不顾社区阻止直接把房子改造成了“临街商铺”。今年,网友在自己家窗户位置发现裂了一道缝,向社区反映情况,社区表示管不了,给城管局打电话,对方回复不属于职责范围。这栋楼上还有7层用户,此事一出,整栋楼的业主都非常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居住安全。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涉及拆改房屋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必须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并有鉴定机构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不知道这位业主在房屋改造时是否有到物业备案?又是否有到房管部门申请获得许可?
网投提供的小区图片,左边为该业主改造后效果,右边为同小区其他单元楼对比图 承重墙,顾名思义就是支撑着上部楼层重量的墙体,打掉会破坏整个建筑结构,对房屋安全造成很大影响。但现实是:许多业主安全意识不强,意识不到破坏承重墙的危害有多大。哪怕是只拆除很小一部分的承重墙,都有可能使楼房各部位受力不匀或重心偏移到其他部位,严重时可造成房屋裂缝、塌陷,甚至危及房屋安全。而医药院小区作为一个老小区,房屋的的情况,撑得住业主这么折腾吗? 根据2011年住建部最新修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邻里之间本该和睦共处,这位一楼住户为了一己之利不顾各方劝阻地砸了墙,改了房,让整栋楼的居民提心吊胆。如今只是单纯地谴责这位业主的行为弥补不了任何损失,当下最重要的是找住建和房管部门出具相关的检测报告,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对受破坏墙体进行加固。如果这位业主执迷不悟的话,整栋楼的居民可以考虑联合起诉,要求其恢复原状。 最后,也有一些问题想问问小区的物业管理方。房屋装修是需要到小区物业备案的,承重墙被砸,物业是如何监督的?在业主存在违规改造的情况下,为何及时停止其项目进程?为何还要同意其继续进行房屋改造?为何在接到业主的投诉反馈后不将情况反映给房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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