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齐全、初审合格的,在全县辖区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 (2)省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对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在全市辖区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中医管理局。 (3)省中医管理局对省辖市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指导老师和推荐医师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说明: (1)各地公示信息,应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同时,可通过报纸、实践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同步公示。公示有异议的,需由公示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报送上级时予以书面说明。 (2)市、县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建立报名资料审核专家库,指导报名审核工作。所有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均需有具体经办人签名,经办人应为办理机关的正式在编人员。 详情百度:河南省中医师承服务网 河南省民间医生服务网(网址:http://www.zyylwz.com) 咨询电话:13674931848(微信)/135039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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