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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直单位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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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7 1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柠檬的向日葵 于 2021-12-27 10:24 编辑

我市市直单位2022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开始调整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

2022年1月起

我市开始核定2022年度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月缴存额上限为3816元

月缴存额下限为480元



据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1月份调整一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按12%执行。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焦作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99元/月)的3倍为15897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816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3号)文件规定的焦作市市区202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480元。


市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执行局计算的工资基数(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含年终奖)计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市财政统发工资的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按照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市财政统发工资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30%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以职工本人工资结构为计算依据,单位须按月汇缴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个人部分公积金,与财政统发部分公积金匹配后统一做汇缴业务。市财政未统发工资的事业单位,按照202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单位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拷贝本单位基础数据的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前。我市还将同时开展缴存单位、缴存个人信息核查工作。缴存单位需认认真核对本单位基本信息,以及缴存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确保数据无误。


来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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