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进一步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满足职工购房需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现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单笔不超过50万元调整为单笔不超过55万元。
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单笔不超过50万元调整为单笔不超过55万元,且同时不超总房价的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