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山阳区人民政府办公楼项目不动产
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位置:焦作市山阳区人民路1969号
2.项目建设单位: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
3.项目开工、竣工时间:2000年12月开工,2002年3月竣工。
4.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共2栋楼,其中主楼(南)10层,建筑面积14496平方米;辅楼(北)3层,建筑面积5152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1.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2000年5月12日焦作市计划委员会《关于下达山阳区综合培训中心投资计划的通知》(焦计资字(2000)第156号)。
2.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
3.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2000年5月2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焦规地字(2000)第08号),用地面积41204.83平方米。
4.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及税费缴纳等情况
办公自用房,不销售。
(四)其他情况:该项目建筑物不适宜拆迁和没收,不存在权属争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