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和摊贩售卖需求,本着“疏堵结合,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城区4条道路设立临时便民疏导区。进入临时便民疏导区经营的摊位经营者请自觉遵守便民疏导区相关规定。本次设立的流动摊贩临时便民疏导区为临时设置,非永久使用,不得擅自搭建固定设施,如遇规划、政策调整或管理等,需要取消临时便民疏导区的,所有经营者应无条件配合。
沁阳市临时便民疏导区 (4条)
要求: 1.施划经营范围控制线(黄线)道路(南门街、铁路街),经营商户应严格在经营范围控制线内规范经营;未划经营范围控制线道路(北寺街、覃怀中路),经营商户应在两侧道牙上规范经营。 2.流动商户严格按照经营时间(早上6:00—10:00,下午5:30—11:00)出摊。 3.经营期间自备垃圾桶和污(废)水收集容器,不乱扔杂物,收摊做到场光地净。 4.经营期间,不得妨碍交通;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大声叫卖或使用各种扩音设备招揽顾客扰民;不随意张挂和乱拉乱接;不经营“三无”产品、危险品。 5.从严执行安全规定。使用经相关部门批准、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瓶(条码、二维码可扫气罐信息)和金属防爆胶管,消除安全隐患,正确使用,保证用气安全。 6.落实环保规定,排放油烟配备无烟设备或油烟净化装置,不露天排放。
为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和摊贩售卖需求,本着“疏堵结合,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城区设立30个夜市临时疏导区和13个白天临时疏导区。 进入临时疏导区经营的摊位经营者请自觉遵守疏导区相关规定。本次设立的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为临时设置,非永久使用,不得擅自搭建固定设施,如遇规划、政策调整或管理等,需要取消临时疏导区的,所有经营者应无条件配合。
武陟县夜市流动摊点临时疏导区(30个)(2023年8月)
| | | | | | | 兴华路(迎宾大道—高速桥西)道牙以上(不含学校周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民健身馆西门(朝阳一路—海德北苑小区北墙)道牙以上 |
要求: 1.临时疏导区主干道路口20米内不准摆摊设点。 2.流动商户须在18:30以后出摊。 3.售卖商品不下地,在车上售卖;一个摊位原则上不超2.5米。 4.经营期间自备垃圾桶和污(废)水收集容器,不乱扔杂物,收摊做到场光地净。 5.经营期间严格做到“五不”,即: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人行道留出通行空间;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大声叫卖或使用各种扩音设备招揽顾客扰民;不随意张挂和乱拉乱接;不经营“三无”产品、危险品。 6.从严执行安全规定。使用经县域相关部门批准、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瓶(条码、二维码可扫气罐信息)和金属防爆胶管,胶管必须小于2米,瓶垂直放置,瓶灶距离大于0.5米,使用不可调节减压阀,定期检查链接件、灶具等,消除安全隐患,正确使用,保证用气安全。 7.落实环保规定,排放油烟配备无烟设备或油烟净化装置,不露天排放。
武陟县白天流动摊点临时疏导区(13个)(2023年8月)
要求: 1.临时疏导区主干道交叉口20米内不准摆摊设点。 2.经营品种原则上为瓜果蔬菜。 3.售卖商品不下地,在车上售卖;一个摊位原则上不超2.5米。 4.经营期间自备垃圾桶和污(废)水收集容器,不乱扔杂物,收摊做到场光地净。 5.经营期间严格做到“五不”,即:不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盲道,人行道留出通行空间;不损坏公共设施;不大声叫卖或使用各种扩音设备招揽顾客扰民;不随意张挂和乱拉乱接;不经营“三无”产品、危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