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嘴里有我 发表于 2018-7-1 09:40

这起事件看最后怎么解决啊,~~~~(>_<)~~~~                

彼此的约束 发表于 2018-7-1 09:40

哎、这个事情就是很气人的咋就没有人管呢               

呼声与圆弧 发表于 2018-7-1 09:40

这个绝对没有一点的夸张真的是太气愤了,什么人嘛,                

梦原题 发表于 2018-7-1 09:41

真是让人痛心啊,事实的真相是不能掩盖的               

jimmy8518 发表于 2018-7-1 10:22

梦原题 发表于 2018-7-1 09:41
真是让人痛心啊,事实的真相是不能掩盖的

必须揭露真相,还百姓一个公道

郑局JD 发表于 2018-7-1 10:45

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 纪检监察介入案件不处置 信访办公室代替纪检监察 中央第一巡视组组长罗志军、副组长李振奇、朱咏雷及有关领导:

郑局JD 发表于 2018-7-1 10:46

    你们好! 2018年4月1日举报人到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实名举报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刘城韬冒充河南高院法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涉嫌伪造法律文书》的问题。 经该院院长朱战利、纪检组长李春芬、执行局长康福军(刘城韬现为执行局人员)接谈。举报人已提交独任审判人员刘城韬“既是审判员又是书记员”其伪造听证笔录、询问变调解笔录、提审裁定书其系书记员等相关证据及材料。 在该院302纪检室刘城韬(当着李春芬、康福军、书记员李玉龙、还有举报人一同行者的面)威胁举报人并说没办过都洪亮的案件。 纪检组长李春芬听后立即制止刘城韬说:“刘城韬!你先别说了,让你来是让你听听人家反映的是什么问题和诉求,你来跟人家说这干啥?你看人家提交的证据(被都洪亮当面制止并责问“你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你这是什么意思给他看?”)”!都洪亮要求记录笔录在案,被纪检组长李春芬制止。李春芬说:“你(书记员)也别记了,咱去找院长说吧”。

郑局JD 发表于 2018-7-1 10:47

交办纪检组长李春芬。该问题无论是朱院长交办还是纪检组长李春芬接谈,都应由纪检监察受理调查处置答复。 2018年4月18日 上午10点,收到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信访工作办公室2018年4月11日作出的“信访书面回函”,该回函称“经我院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实,我院刘城韬xxxxx同志于2010年6月8日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命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依法办理相关司法事宜”。从字面不难看出一是:刘城韬迄今仍为河南省高院助理审判员(?),依法办理相关司法事宜(?)。二是: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对本院刘城韬的身份不清楚。且刘城韬亦拿不出该任命(?),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经向河南省高院核实(?)。 举报人认为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纪检监察介入案件不处置”渎职失职,明显是对刘城韬”包庇护短,懒政不作“为行为。“信访办公室代替纪检监察”乱弹琴,明显是“不尊重事实,断章取义,避重就轻,包庇护短,规避问题”。 举报人强烈要求中共河南省纪检委、监察委受理立案并严查处置办理河南焦作山阳区法院纪检组长李春芬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胆大妄为,跑风漏气”的行为以及反映刘城韬的相关问题。不包庇不护短,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对党忠诚,为社会稳定及依法公正而努力。 实名举报反映人:都洪亮电话:15537318496

jimmy8518 发表于 2018-7-1 11:19

灰色计 发表于 2018-7-1 09:40
这就是的霸权吗,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监察委专制裁这些人

jimmy8518 发表于 2018-7-1 15:50

小心烟 发表于 2018-7-1 09:40
这样子也是没办法的 啊~~该怎么办呢

办法必须有,监察委就是最好的办法
页: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查看完整版本: 山阳法院执行局长康福军是谁在撑腰?拿法律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