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17中姚老师事件:应该让事情回到解决问题的轨道
4月12日下午,山阳区人民法院对姚燕燕诉该区教育局不履行处理申诉职责一案作出裁判,因姚燕燕提起的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驳回了姚燕燕的起诉。
事已至此,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去年10月份,姚燕燕老师觉得自己在学校职称推荐过程中遭遇到了不公,心情郁闷,随即将有关视频发布至网络。随着网络的传播,此事不断发酵、放大。在随后山阳区调查组的调查通报中称,十七中学此次职称推荐工作确实存在一定瑕疵,学校因此对涉事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但一段时间来,网上一边倒地支持姚老师,为姚老师鸣不平者有之,为姚老师指路画标者有之,为姚老师加油助威者则更多……最后姚老师一气之下将第十七中学的主管行政部门山阳区教育局告上了法庭。诚如姚老师所言,她自己也没有想到会将此事闹得这么大。不但姚老师,就是涉事的第十七中学、山阳区教育局领导层中应该是没有人会想到事情会闹到今天这般田地,否则事情早已解决在学校内部、单位内部了。
宣判结束后,山阳区教育局和姚老师都在第一时间通过不同形式对外进行了表态。从表态来看,区教育局在诚恳致歉的同时表示继续保持与姚燕燕老师的沟通,依法、依纪、依规维护教师的正当权益,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单位的姿态、气度。姚燕燕老师表示自己背了处分,按规定今年又评不了职称了,必须要上诉。由此可以看出,目前主动权掌握在姚燕燕老师手中,区教育局、学校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有媒体曾评论说,在此次事件中注定没有“赢家”,焦作市第十七中学也好、山阳区教育局也好、亦或是姚燕燕老师本人也好,最终都不会是“赢家”,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该校在读学生是此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学生的学习时光是不可逆转的。这些,笔者不知道姚老师有没有思考过?宣判后,姚老师说上诉就是为证明自己没有说谎。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师德师风一日不可扬弃,不管是为了证明自己没有说谎,还是为了争取自身利益,其前提是要存公德心,要有敬畏意,切不可冲冠一怒不顾一切。其实证明自己没有说谎的途径还有很多,难道非要这样拼个鱼死网不破吗?
问题发生于现实,爆发于网络。但网络只会反映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必须回到线下,溯至根源。概莫例外,此事亦如此,问题的解决最终还在学校、教育局和姚老师三方,这个尚需姚老师要有清醒认识。对此,笔者希望当事双方,尤其是姚燕燕老师不妨放慢自己的节奏,逐步冷却自我,给自己以独立思考的时间、空间,切实回到解决问题的正确轨道上来。 同时,学校、教育局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和姚老师积极沟通协调,要将解决问题与姚老师的合理化诉求相结合,以尽快平息舆情。
临末,有这样一句话笔者想与当事双方共勉:今天再大的事,到了明天就是小事;今年再大的事,到了明年就是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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