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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天下午十七点五十分前后,到市人民医院收费X号窗口前,意将本人亲属八月份在人民医院就诊时的‘就诊卡’未用余额申请退费,当时把‘就诊卡’和缴费小票一起递给了收费员,该窗口收费员在用微机核对电话号码时微机显示号码有误(在此不就究竟是我说错了还是收费员打错了纠缠,如果收费室领导觉得有必要说清楚,我们可以再在此l讨论。)无法退费。我就问怎样才能退费?收费员说要身份证。我说我带驾驶证中不中。她说必须要本人身份证。我说“就诊卡”名字是儿童。收费员说拿户口本。我说小孩子是放暑假时来焦作的,现在已经去外地了,户口本不在焦作。收费员说到派出所开证明。。。。。。收费员说要到派出所开证明!!!
在此想请人民医院收费室领导解困释疑:一 ~本人是拿着“就诊卡”去退费,如果因某项信息不准确,且因为卡名儿童没有身份证并且也不能及时拿出户口本,就必须得到派出所开证明吗?卡内的其他信息就不能准确地核对是不是有人冒领吗???二,如果假如,是假如!假如本人的‘就诊卡’丢失了,且卡上还有余额,所需证件一并带齐,本人到收费窗口说某年某月在此办理的就诊卡丢失了,上面还有余额,今申请退费,窗口会怎样回答?窗口会受理不?窗口会受理丢失的该‘就诊卡’退费不?重申:是受理,不是马上要求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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