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张丽称,丈夫多次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并携带刀具到她亲戚家大闹,虽然她多次拨打110,但其丈夫却未有丝毫改变。
温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张丽的申请后,通过仔细审查其提交的受伤照片等证据,认为她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遂作出裁定,禁止张丽的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同时禁止张丽的丈夫骚扰、跟踪、接触张丽及其近亲属。
人身保护令下发当天即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保护令失效之前还可视情况申请撤销、变更和延期。如被申请人违反禁止令,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对被申请人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张丽身上部分伤口照片)
据悉,温县法院在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的相关案件中,通过后期电话回访,未发生申请人再受到暴力伤害的事件,人身保护令真正发挥了保护和震慑的双重效果,让多名申请人回归平静的生活当中。(文中受害人为化名)
来源:温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