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王府井北边的双城记火锅,去年冬天曾搞过充600送100、充1000送200、充2000送500的活动。很多消费者在那里办卡并进行了充值。但最近该火锅店突然关门换了主人,不仅名字换了,电话也停机。更重要的是,公司竟然也被注销了。
投诉的消费者想让帮忙问一下:老板卷着钱跑路了,我们的钱怎么办?
老断有话说 又见卷钱跑路!投诉者问我怎么办,老断只能告诉他: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实话说,这几年,看老板搞过充值促销后,关门跑路,看得老断我都麻木了:健身房、游泳馆、美容店、足疗店、饭店,甚至理发店,都不时会传来关门跑路的消息。如果用”人咬狗是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这样的标准衡量,可以说关门跑路都已经不再是新闻了。 为什么会频繁出现这样的问题?老断认为主要有两点:一是监管不到位;二是对跑路者的处罚过轻。 先看监管不到位。每一个跑路者,在跑路前基本都进行过充值办卡活动。早在2012年,商务部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又进行了修订。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其存管资金比例分别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40%。企业需有专门的存管资金银行账户,当企业超额调用存管资金时,银行应拒绝并按照备案机关要求提供发卡企业资金存缴情况。问题在于,咱们焦作,有没有按这个《办法》进行监管?没有监管的,是不是进行了叫停或处罚? 再看处罚过轻。圈钱后关门跑路,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经济违约行为。同时,如果数额巨大,则同样涉嫌构成诈骗。问题在于,圈钱者关门跑路之后,我们却鲜有看到他们被抓回来受到处理。这种没有任何法律后果的圈钱,当然会起到无限的示范作用。我们试想:如果某店老板因圈钱跑路后被抓了回来,给予重罚重判,使他圈钱跑路的成本远大于其圈钱的收入,形成有效震慑,他们又如何敢于跑路?
不过话说回来,咱只是草民一个,管不了人家监管,也管不了执法单位。因此,只能劝朋友们:下次再遇到充卡之类的活动,除非是知根知底的隔壁老王家的店搞充值,您老还是悠着点吧。否则一旦出了问题,结果可能是没人管你,只能自认倒霉。有本事,你也弄个店圈钱去! 来源:老断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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