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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津阳化工厂停产二十多年,职工养老无人管,背后究竟有什么?
我是焦作市津阳化工厂(集体企业)的职工,自1997年左右停产,集体资产流失,职工养老至今无人管,多次去津阳化工厂和主管单位焦作市冶金矿产总公司(市属国有企业)那里咨询,回答都是没钱,无法解决,谁想退休就自己全额缴纳社保费,得交七八万甚至更多。
据冶金矿产总公司周经理说,公司原本是市属国有企业,在去年年底(注:国家要求全面处理僵尸企业之际),政府把总公司转到山阳区属地管理。我问他还有改制的希望吗?周经理说越转来转去越复杂,就越没有希望,办公室人员说肯定没有希望了。
没办法,我先后找到山阳区信访局、山阳区工信委,29天后,区工信委让总公司给我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我反映的情况属实,但是无法解决。
于是我在网站查到一些政府部门电话,焦作市国资委答复是不归他们管,也从来没有管过,让我找焦作市信访局;市信访局答复是属于市国资委管,区工信委也管,让我继续找区工信委;区工信委不再接我电话和回复短信。
后来我在山阳论坛上看到市信访局赵局长的公开信访电话,5月2日我发去投诉短信,5月8日问反映的事情开始调查了吗?赵局长回复了一条“问题的调查处理需要一些时间”,近两个月过去了,再无音讯。
6月底,我又去找了冶金矿产总公司,周经理说津阳化工厂集体资产被某些人变卖,公司根本插不进手,完全失去控制。一些政府部门明知道这个情况,却都不敢管,也管不了。周经理还说,即使去投诉去仲裁,也根本不会让你赢,一旦开了你这个口,后边的职工都会去告状。即使你赢了官司,也执行不到钱。现在是山阳区不想管,国资委不想管,工信局想办法把公司交出去。两边都管也都不管。
很多人说没人交养老的职工多了,又不是你一个人。我说是,这种事多了,难道多了就代表是正常的?一些职工之前也上访过,打过官司,大多不了了之。这究竟是个什么烫手山芋,让人退避三舍?
山阳区工信委和冶金矿产总公司曾说过,停产后职工没有再上班创造财富,厂里没有义务缴纳社会保险。山阳区工信委办公人员曾让我看过总公司和下属企业一名职工打官司的判决书,这名职工败诉。我想问他们那个说法符合《劳动法》、《保险法》吗?职工社保属于强制保险,只要职工和厂里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单位就必须缴纳社保,不能有任何理由、任何人拒绝缴纳。看清,是必须。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诉求:请及时解决我们这些僵尸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及退休事宜,让我们在有生之年能讨到个说法,看到光明和希望!请求不要把我们当成包袱,甩给别人;请求不要把我们当皮球,踢来踢去。
跪求!感恩!(写得仓促,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请指出来,我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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