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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6日下午14时40分我骑电动车于万方桥下由东向西人行道正常行驶,走到转盘向西150米左右有一辆电动车逆行飞驰过来,直接将我撞翻,我在地上翻了个滚,摔到头,当时晕眩,因为刚做过剖腹产手术,摔倒的瞬间感觉刀口撕裂的疼痛。躺在地上5分钟无法动弹,疼的起不来,而后路旁停靠的雪弗兰车主及经过的路人看到走过来将我扶起。我本想算了吃个哑巴亏算了,自己上医院看看算了,而后一群人劝我一定要报警,目击者讲撞我那人还停下车扭头看了我好大会,一见我躺着起不来赶紧拔腿就跑了。(撞人者大概四十岁的样子)我一听就觉得现在的人良心都坏了,我只是个年轻的女孩,年龄大的话撞这一下你跑了该怎么办。路人说正好前面就有摄像头,而且万方桥每个出口都有摄像头,一定能找到是谁,所以劝我一定要报警,严惩这些素质低良心坏的人,要打击撞人不扶还逃跑肇事逃逸这种社会风气!然后我14时54分打了110电话报警,报警成功后坐在原地等了半个小时没有警察的影,又打电话催促后再等了一个小时无果又打电话催,一而再再而三,当时真的心力交瘁,等了一个多小时都没见警察,期间打了至少五六个电话催促都无果。后来来了一个警察,啥也没说就问我是在哪发生的车祸,然后说这不是属于我的范围,我给你找别人,就又走了。后来又等……实在等不及,我老公先把我送到工作单位让我上班(老公是后来我等警察的时候打电话叫来照顾我的),他又回去等,后来警察给我打电话,说的意思是他觉得他没有来现场的必要,我记得很清楚的一句话就是他说我们警察不是万能的,我去了撞你的人也找不到!当时 听完这话真的觉得很委屈,人民警察不是为人民吗?出了事不是应该找警察吗?!现在我找你了你就是这样帮我的?!再后来电话里我强烈要求他来办案他才答应来到事发点,我挂了电话身上挂着伤赶到现场,警察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这种小事焦作发生的太多了,人又没有啥大碍,其实真的也就找不着。我说找了没啊你就说找不着,监控,目击证人都有!为什么找不着!找最起码能看见他长什么样吧!你们不找我自己找行不行!然后那警察看我态度强硬,又开始安慰我一大堆,就是不给办事,我坚持要找肇事者,他最后开始拿立案条件压我,说要立案必须把电动车拉走,我自己受了伤不比车摔得厉害!后来就这样不了了之,警察一听我松口了赶紧就走了。我真的觉得焦作的警察有问题,不仅仅是事故科,我也不奢望我的问题能被这个处理问题的警官解决掉,只希望引起各位领导的重视,只希望有关部能抓紧这方面问题的治理。别再让人民群众寒心失望。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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