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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参加过失业保险 且2020年3月~12月期间处在失业状态 都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 这样的惠民好政策今日从市人社局传来,为大力推进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实施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到位,10月20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开展“失业保险60日扩围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从10月20日开始,省人社厅在全省开展“失业保险60日扩围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扩围政策受益范围,取消了之前政策设置的追溯期限。
据了解,6月16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和‘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的要求。”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严格落实政策,取消了之前政策设置的追溯期限。
哪些人可申领失业补助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该政策将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多少?发放标准为: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1年)不足2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发放;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方式有哪些?失业补助金线上申领渠道包括,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公共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申请,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城市服务”进行申请。失业补助金线下申领渠道为,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人社大厦二楼3号至8号窗口受理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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