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焦作坠楼身亡,另4人均获刑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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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3-16 09:43

正文摘要:

小伙陈某经“朋友”牵线到山西大同“相亲”,不幸掉入传销窝点,失去自由,最终在逃离时不幸坠楼身亡。近日,解放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依法严惩了4名传销人员。 (网络图片)       解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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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观音 发表于 2018-3-26 14:45
判的不重吧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3-23 10:05
解放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9个月;被告人钱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曾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4名被告人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4名被告人以发展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太轻了
sew2008 发表于 2018-3-18 21:55
应该重判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3-17 15:04
心里素质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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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爱灵光 发表于 2018-3-16 20:37
传销组织应该严打。应该立法。
catkkl 发表于 2018-3-16 12:09
作为传销组织管理人员的被告人刘某为防止陈某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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