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的不重吧 |
解放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9个月;被告人钱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曾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被告人杨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4名被告人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4名被告人以发展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太轻了 |
应该重判 |
传销组织应该严打。应该立法。 |
作为传销组织管理人员的被告人刘某为防止陈某逃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