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号、9号,我市塔南路同一路段----铁路桥南侧接连出现两起因醉驾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一起同向而行的三轮车主撞飞当场丧命,一起造成同车副驾驶座位乘客死亡。两起事故了全市人民的广泛关注。昨天,有消息正式传来:两起车祸中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嫌疑人被山阳区人民法院找准逮捕。 经查:2018年7月8日4时56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醉酒后超速驾驶豫A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经塔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焦作市供电公司北铁路桥南侧200米处时,与前方被害人李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追尾相撞,造成被害人李某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犯罪嫌疑人李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月8日 凌晨车祸现场
经查:2018年7月9日01时45分许,犯罪嫌疑人冯某醉酒后驾驶别克牌小型轿车(附载被害人司某)经焦作市山阳区塔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铁路立交桥南侧200米焦作供电公司附近时,撞至道路中心水泥护墙上,造成车辆损坏、被害人司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犯罪嫌疑人冯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7月9日凌晨车祸现场
由于上述两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冯某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第133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遂分别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特别是7·8塔南路交通肇事案,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由山阳区检察院检察长承办,经过阅卷、提审、并主动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进行沟通,引导侦查取证,该案从受理到办结仅用三天时间。目前,上述2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老断有话说 同一地点,同样醉驾,两起事故,两条人命。令人唏嘘。 酒驾的危害几乎每个人都知道。几年来,焦作也一直在加强对酒驾的处理。据老断了解,平均每个月仅醉驾就要查处一百人左右,有些人还因酒驾被罚数次,甚至还有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期间,无证也要进行酒驾或者醉驾。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有人的非就要和酒驾那么亲?难道非的等有一天,出了车撞,才能够老实下来吗? 在痛恨酒驾的同时,老断也发现一个问题:两起车祸发生后,网友们纷纷表示,塔南路和普济路铁路桥附近之所以事故多发,和突然出现的水泥隔离处没有反光提醒标志有一定的关系,并呼吁在此两处设置醒目的固定提醒标识。但是很可惜,两起事故发生二十天了,老断依然没有发现这两处设置标识。只是在塔南路,看到了一个破烂的临时反光塑料柱。这里,老断也再呼吁一下:请尽快在普济路、铁塔南路铁路桥两测设置明显的反光提醒标识!如果缺钱,至少应把两侧的水泥柱(墩)用反光漆涂刷。或者干脆把查酒驾罚的款拔出一部分来,更新提醒标识! 来源:老断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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